那时,我以为他是刀尖舔血的活阎王,心狠手辣的悍匪。

他的衣服上有氯酸钾的味道,那是制作火药的化学成分之一。

他拇指和食指的夹缝衔接处有老茧,那是长期持枪磨砺而成。

他盘根错节于军火买卖的腹地。

我仿佛陷入比红灯区更凶残的泥沼之中,那是罪恶深重的核心地带。

在我踏入他的领地,便再无抽身的可能。

他的小弟叫我嫂子。

他携我极端堕落,极尽疯狂之事。

他咬着烟在昏暗的灯光下,在我心口纹下他的名字。

他曾激情之中掐着我的脖子让我发誓。

也曾带我去看晚霞瑰丽,阳光自云间洒落。

他说,“你看,光有了心的形状欸。”

我告诉他,那叫丁达尔效应。

他笑,“老子没读过书!”

他虽心狠手辣,却待我好,珍重我,保护我,疼爱我。

让我陷入污泥却没沉溺污泥不曾沾染污泥。

可我从没打消过逃跑的念头,我背叛了他,警方围剿他的交易,他持枪靠在集装箱后,英俊粗粝的眉眼淌着血,扼我于怀中,“孟晓,你到底爱没爱过我?”

我看着他的眼睛,缓缓地,坚定地摇头。

这场剿匪,他死于爆炸,残肢断骸,没有全尸。

我终于被解救。

从嗜血云端回到烟火人间。

只是这人间比地狱深渊还要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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